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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老年大学召开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
发布时间:2021-11-21 18:35发布人:教研科


        11月19日,济宁老年大学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副校长李宁传达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今年以来,山东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大法工委、党史学习教育山东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湖南省政协、山东省政协、市委组织部和市委老干部局等领导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先后来校调研,对我校和全市老年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我校围绕《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参加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一致认可。

       会议指出,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同纳入学校工作要点和学习计划,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以法办学、以法治校意识,推动《条例》落地、落细。要按照市委老干部局要求,科学谋划布局,推动市工人文化宫招生入学和100所基层老年学校建设,选派优秀教师到各分校任教,方便老年人就近入学。要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同步推进线上教学,大力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建好用好录播教室,积极开设智能手机、计算机等老年人智能技术培训课程,方便老年人“宅家学”“掌上学”,帮助老年人更好的融入现代社会。要升级智慧校园建设,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为老年人在校学习保驾护航。要坚持开放、合作、共享的理念,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通过双向互动模式,与驻济高校合作办学,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优质、更丰富的学习资源。要用好《条例》法宝,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济宁老年大学通讯》《教学研究》等平台,开展教学研究,扩大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能力,切实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观,推动全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