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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济宁老年大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24-03-07 09:00发布人:管理员

济宁老年大学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名称: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建立老年教育网络;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汤斌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15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二、章程

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老年大学,其他名称为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35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615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老年教育教学活动,研究老年教育特点规律,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为离退休干部和老年人继续学习提供服务;

(二)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

(三)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四)承担市级老年远程教育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和离退休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各县(市、区)老年大学和老干部党校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七)承担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老年大学党支部在市委老干部局领导下,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自觉接受部门管理,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济宁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等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济编〔2021〕45号)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务部、学员管理部、教学研究部、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远程教育部等6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教务部。负责教务、教学和招生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开展教师选聘调配、日常管理;为各县(市、区)老年大学的教学交流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三)学员管理部。负责学员日常管理服务和招生具体工作;负责艺术团队、志愿者服务队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负责教学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

(四)教学研究部。负责老年教育理论和规律研究,组织开展老年教育调研和理论研讨;负责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建议;开展学术交流;负责起草老年教育工作文稿,编印老年教育相关刊物;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

(五)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承担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直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和离退休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培训人员开展党性锻炼;对各县(市、区)老干部党校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六)远程教育部。负责市级老年远程教育网络和济宁老年大学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远程教育试验区、教学站点建设,开展远程教育模式创新研究;负责与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检的信息

2023年度,济宁老年大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加强内涵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立校。成立学员临时党总支,下设38个学员党支部,现有学员党员3400余名;定期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学员临时党总支工作措施;党总支书记带头讲党课,市县老年大学“同上一堂课”,参与学员党员近6000人,收到良好效果;常态化开设“开学第一课”“课前微党课”,开展庆“七一”主题党日、文艺演出活动;“八一”前夕,组织书画班师生为新疆兵团第九师白杨市一六一团捐赠书画作品,获官兵书面感谢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狠抓师德师风和校风建设,规范加强师生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健康、团结和谐。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班子成员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读书班,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撰写发言材料,参加交流研讨;学校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配发学习资料,召开党员教育培训会,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学校党支部联合离退休党支部、学员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班主任联系、服务学员制度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学习“四下基层”及开展“民意5来听”活动的重要抓手,深入班级、教学点、社区等进行宣讲,开展志愿服务及“我为发展献良策、解难题、建新功”系列活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征集、梳理各部室意见建议,整理出4大类问题,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三是抓实教师队伍建设。适时发布教师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有效扩充了师资力量;常态化开展听课观摩、教学观摩课活动,促进师生切磋交流;探索建立督学制度,完善教师评价体系,规范教学管理。举行“突出贡献”教师表彰会,集中表彰54名优秀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通过“济宁老年大学”公众号“教师风采”专栏广泛展示,引领全体教师见贤思齐。四是搭建理论研究平台。学校成立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从驻济高校和研究机构遴选专家,组建理论研究团队;加强老年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关课题研究,先后承担山东省社科联、山东省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等多项课题。五是组建高端师资团队。将驻济联盟高校和研究机构作为师资来源基地、理论研究基地;以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解读活动为平台,广泛延揽聘请相关专家为兼职教授,建立了近50人的传统文化高端专家师资库。

成功承办全省老年大学校长读书班,济宁老年大学作为8所地市老年大学之一作典型发言;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兼山东老年大学校长吕德义同志点名表扬济宁老年大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的经验做法。

(二)积极推动规范办学

一是争创“中国老年大学标准示范校”。以此为目标、为牵引,梳理示范校创建标准80余条,先后健全完善10余项制度办法,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学员代表、青年干部和艺术团队建设座谈会,深入倾听师生需求,查找差距、改进工作、建章立制,不断提高办学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养。秋季学期招生达到万人次规模,比春季学期增加近2000人次,创历史新高;举办全市老年大学业务培训会、健康知识公益讲座等培训活动,提升业务能力;赴省老年大学和省内兄弟校调研学习,对标对表促提升;全年召开两次述职评议擂台赛,各系班主任、分校负责人分别述职,分管领导现场评议,全体人员现场打分,努力“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 三是全面加强教学管理。推行按学制毕业制度,形成短期班与长期班相结合,“三个课堂”相衔接,初、中、高一体化的课程体系,有效满足新老学员需求;定期发布课程开设调查问卷,开设什么课程、让学员说了算;制定完善16大部类教学大纲、77门教学计划,逐步完善教学内容;逐步建立常态化教学评估模式,实现课堂教学、教学评估反馈、教学提升闭环运行。全省老年大学教学规范化一体化工作推进会在济宁召开,推广济宁老年大学强化教学评估、规范教学管理的经验做法。四是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创办“教师风采”和“学员之星”专栏,推出多名教师和学员先进典型,在校内平台广泛宣传并在《济宁老年周刊》分期展示,示范引导广大师生规范言行、向上向善。五是建设“网上老年大学”。打造济宁老年大学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免费推送老年大学精品课程资源;微信视频号共直播9场大型活动,观众总数12184人;全市建成177个老年大学远程教育教学点,我市老年远程教育工作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走在全省前列。六是全面开展校园综合治理。改造非机动车停车区,在综合楼后新建车棚,实现人车分流、安全便捷停车;绿化美化花园,班子成员带领青年干部植树绿化、自建家园;定期对校内水电及教学设备设施全面检查检修,夯实安全保障。

(三)突出济宁特色办学

一是坚持以名师公益课为引领。创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老年大学活动。积极争取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山东老年大学支持,携手孟子研究院、市委老干部局、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等单位共同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济宁老年大学暨“孟荀思想解读”活动,由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陈来先生作首讲,接续邀请20名国内知名儒学专家,采取视频录播的方式,分20讲系统解读孟荀思想,打造优秀传统文化系列名师课程,在老年远程教育网上以“名师公益课”的方式免费供老同志学习,现已完成6名专家课程录制工作。二是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在名师公益课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传统文化进课堂”活动,扩大传统文化专业招生规模,目前占比已达25%;对高端传统文化师资,采取直播形式,市县老年大学“同上一堂课”;录制一批精品传统文化 “微课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及远程教育网,利用课前十分钟供学员集中学习,形成“国学大课”进校园、传统文化“微课”进课堂和“网上课程”送到家有机衔接。三是坚持以优秀传统文化游学活动为载体。突出济宁传统文化特色,以圣人圣地、文化“两创”、运河文化等为主题,设计开发4条传统文化游学线路,通过中宣部“学习强国”、中老协《老年教育》等媒体向全国推介。针对不同专业学员需求开展游学,组织书法班学员到曲阜“三孔”游学,在汉魏碑刻馆开展现场教学,组织摄影班在“三孔”采风、模特班在古村落走秀。山东老年大学研学团首发济宁,目前已组织2批学员前来游学。

(四)探索推进开放办学

一是建设志愿服务“实践基地”。联合孟子研究院,遴选“五老”、传统文化专家等,成立老吾老志愿服务团,不定期巡回到全市养老机构远程教育教学点开展现场教学辅导、文艺展演联欢、传统文化讲座等公益活动。重阳节期间,市县老年大学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周公益活动,22支志愿服务队、600余名学员,深入7个县区、22个镇街养老机构教学点开展志愿服务,惠及2000余名老年人。二是搭建开放共享“文化舞台”。一方面,推进学校资源共享,把社会单位“请进来”共办文化活动,先后邀请省公安厅、市老科协、市红十字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济医附院、市关工委等单位走进老年大学,共同举办反诈骗宣传讲座、传统文化讲座、智慧助老和健康知识普及、文艺联欢等活动;创办校园文化艺术节,举办书画展、舞蹈、器乐、语言戏曲等专场演出并进行直播,向社会开放。另一方面,推动老干部艺术团队“走出去”,参加基层单位志愿服务、联办文化活动,参加全国、全省老干部文艺展演比赛活动,顺利完成“千人同唱一首歌”录制及沿黄城市歌曲后期制作。三是打造新闻媒体“传播平台”。与济宁广播电视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老年教育+媒体”融合发展模式,在济宁广电建设济宁老年大学教学基地、济宁广电老年大学,进行全方位战略合作,先后联合举办了全市首届中老年合唱节、全市中老年重阳节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与济宁日报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联合开办《济宁老年周刊》,每周三发行一期,每期4个版面,现已发行4期,打造师生新的精神家园。四是打造文化传承“战略联盟”。与山东老年大学、孟子研究院、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等4家单位共同签署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课程录播合作协议》,就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老年大学达成共同行动和一致举措,切实推动文化“两创”进老年大学。

二、工作创新突破情况

(一)纳入省局考核评价情况

1、有7篇信息被纳入省局考核刊物发表。大众日报、“中国老干部”“山东老干部”公众号及《山东老干部工作》《老干部之家》刊发我校全市首批养老机构远程教育教学点揭牌仪式、养老院里上老年大学、“孟荀思想解读”开讲仪式、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老干部精神情操、与济宁日报社战略合作签约暨《济宁老年周刊》首发仪式等经验做法。

2、有1项做法获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山东老年大学校长吕德义批示。我校扎实推进《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贯彻落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得到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山东老年大学吕德义批示并在全省老年大学系统通报表扬。

3、有2项做法在山东电视台报道。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文旅频道先后以《中国式养老——济宁老年大学风华国韵艺术团》《济宁黄屯街道:重阳节专场演出 丰富老人精神生活》为题,对我校进行专题报道。

(二)获市委肯定推广情况

1、有2项工作获市委批示肯定并在全市通报表扬。9月25日,我校成功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济宁老年大学活动暨“孟荀思想解读”开讲仪式。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系统解读传统文化在全国老年大学尚属首次,这是推动文化“两创”的独特创新之举,也是老年大学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幸事,必将为建设新时代老年大学发挥独特作用。10月13日,市委林红玉书记对此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10月27日,市委办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2、有2项工作获“济宁改革”公众号肯定推广。10月19日,市委政研室“济宁改革”公众号公布2023年三季度全市改革成果榜,我市报送的《整合社会资源,拓展远程教育,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创新经验成功入榜,为11个获此殊荣的经验之一;11月10日,“济宁改革”公众号刊发我校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老干部精神情操的经验做法。

(三)有多项工作在国家、省、市评比中名列前茅

1、有4项经验做法获国家级和省级推广。《整合社会资源,拓展远程教育,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荣获“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优秀案例”;“翼联体”联合办学品牌获“首批全省老年大学合作交流特色品牌”;“翼联体”终身教育联盟获2023年省级“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为9个获此荣誉的地市老年大学之一;经山东老年大学申报、省人社厅审批,我校和鱼台县老年大学等2家单位成功获批首批“山东省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示范基地”称号,入选数量走在全省前列。

2、有10余项工作获省级以上表彰。我校在第四届全省老年大学精品课程推广与观摩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及1个一等奖;在第四届山东省老年大学文艺展演决赛中,全市老年大学共获47个奖项,我校夺得19个奖项并获“突出贡献奖”,2所县级老年大学获“优秀组织奖”;在山东省第六次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上,我校获“优秀组织奖”,为6个获此荣誉的市校之一;另获“全省老年大学统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23年度《老年教育》融媒体宣传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远程教育工作有6个单项列全省第一。在全省老年大学远程教育教学点和视频课程标准化建设评比表彰中,我市入选 “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数量列全省第一,我校在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在第十批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各项工作评选中,我市实现9个奖项全覆盖,其中有4个奖项获奖数量居全省第一。我校获“山东老年大学远程教育网建网用网成绩突出单位”,为8个获奖的市级老年大学之一;9所县市区老年大学获“山东老年大学远程教育网建网用网成绩突出单位”,总数居全省第一。

3、有4支艺术团队在全国展演中获奖。模特队获“全国中老年时尚风采大会展演”“优秀团队”;3个班级获“华典一秀全国中老年文艺汇演”金奖、“优秀组织奖”。另外,舞蹈队获“全省第四届优秀广场舞展演活动”“优秀展演奖”,“全市第五届电视舞蹈大赛”编创群舞一等奖、中老年组第一名;柔力球获“全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规定套路和自编套路两项“优胜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济宁老年大学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突破内涵建设。明年确定为全市老年大学“内涵建设提升年”,着力突破老年大学内涵建设再上新台阶。抓好教学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精品课程,突破教师队伍建设瓶颈,打造过硬师资队伍。二是突出特色办学。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老年大学的文化使命,让更多更好的文化“两创”成果走进老年大学。坚持以名师公益课为引领、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游学为载体,一体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老年大学的教育普及。三是扩大开门办学。深化与济宁广电、济宁日报社等单位战略合作,不断建强新闻媒体“传播矩阵”;强化市县联动,进一步在全市养老机构远程教育教学点开展好老吾老志愿服务活动,搭建教师和学员“实践基地”;发挥好传统文化传承弘扬“战略联盟”优势,持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解读活动。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坚定政治立校,坚持学校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员党组织“三位一体”统筹抓;以党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为动力、以作风为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老年大学贡献。

四、单位重大信息

1、我单位人员编制25人,实有22人。

2、内设六个科室: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务部、学员管理部、教学研究部、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远程教育部。

3、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根据济发改收费〔2020〕125号文,收费标准如下:(1)保健、国画、书法、声乐、戏曲、外语、文史类专业80-100元/学期;(2)舞蹈、摄影100-120元/学期;(3)器乐、计算机120-180元/学期;(4)钢琴等特殊专业200-360元/学期。